五洲新春(603667.SH)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018 9月30日
share-image.png
皮腾飞 及时准确,解读A股公告。

智通财经APP讯,五洲新春(603667.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2021年9月3日组织机构调研活动时,将未在法定媒体披露且未经验证的业绩推测数据泄露给有关媒体。2021年9月8日,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多处引用相关数据,公司股价持续异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峰、董秘崔翠平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相关阅读

五洲新春(603667.SH)拟开展不超过5亿元票据池业务

9月22日 | 赵镇

五洲新春(603667.SH):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目前业务占比较小

9月16日 | 皮腾飞

五洲新春(603667.SH)股价异动 媒体报道的未来营收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9月15日 | 郑少波

五洲新春(603667.SH):董事长张峰对业绩产能的相关规划不构成公司及董事长的承诺

9月14日 | 杨跃滂

五洲新春(603667.SH)股价异动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9月6日 | 赵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