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碳中和(01372)发布公告,于2021年9月17日,该公司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之杰)(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300085.SZ))订立投资协议。双方同意在中国成立一间合资企业,公司名拟定为中碳银之杰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利用银之杰及该集团在各自行业领域的专业能力,从事碳中和大趋势下碳管理、碳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为金融机构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提供解决方案与数位化系统支持;为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数位化系统支持;研发企业普遍适用的碳资产管理、碳核算、碳审计等数字化工具系统,为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政府构建的碳管理运行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中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都面临广阔的转型发展空间和机遇,金融机构将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自身实现碳中和的基础上推动以碳中和为标准的金融资源配置。数字化及信息化是实现碳中和推动资源配置的核心基础,该集团的碳咨询业务将结合银之杰在数字化领域的预先优势,为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与机构提供数字化碳中和综合解决方案及建立信息化基础设施。
银之杰成立于1998年10月,2010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085。银之杰在金融IT领域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与支付结算、风险防控、业务流程再造、自助服务等业务相关的软件产品、软件开发、金融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为金融行业提供数字金融解决方案,包括互联网金融相关软件开发、业务咨询及业务运营,云平台搭建及应用开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智能风控,区块链技术研究及应用,开发人力外包等。产品和服务在国内银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客户遍及国内31个省、市、自治区的300多家银行,覆盖超过10万个银行网点。
该集团以碳中和领域业务为核心,一方面聚焦负碳排放为主的基础产业领域,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及森林碳汇等负碳排放业务;另一方面拓展碳资产和碳信用开发、经营管理及投资,碳谘询和碳规划相关业务。
本次双方合资设立公司将从事碳发展,以碳管理和碳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为主的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双方的技术、客户资源、行业经验和人才等优势,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董事局认为,成立合资公司能积极开发多方共赢的商业合作模式,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过程中的新商业机遇,并为该集团落实全球碳中和业务发展的一部份。因此订立投资协议以成立合资公司符合该集团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