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电子(000682.SZ)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197号),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3年,第三批“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电子(000682.SZ)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197号),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3年,第三批“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