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大食品(00834)及要约人中国天元锰业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4月21日,要约方以每股1.34港元港元向A组卖方公司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高思诗及B组卖方泉盛控股株式会社(7550)分别收购约2.47亿股及5229.5万股公司股份,总代价约为4.01亿港元,合共占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9.18%。
紧随完成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于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9.18%中拥有权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待完成后并在其规限下,要约人将须就所有已发行股份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每股要约股份1.34港元较4月21日收市价折让约44.63%。
假设要约获独立股东悉数接纳及根据约1.33亿股要约股份计算,令要约悉数生效所需的现金总额将为1.79亿港元。
据悉,要约人由宁夏天元全资拥有,宁夏天元由贾天将、东菊凤及朱凤莲分别实益及最终拥有约99.62%、0.19%及0.19%权益。要约人的唯一董事为贾天将的侄女贾彦,贾天将的配偶东菊凤为宁夏天元的董事会主席助理兼监事。朱凤莲为贾先生的业务伙伴。
宁夏天元的主要业务为锰矿物及其他金属矿石加工以及电解锰及其他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宁夏天元为跨区及多行业的私人企业,并为全球最大电解锰金属生产商。多年来,在中国的区、市及省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宁夏天元有意建立其品牌,并致力达至具国际竞争力的锰生产商的战略目标。
公告称,除执行董事安丰军及高岩绪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俊雄外,有关高思诗、张琪及山田直树辞任非执行董事以及张诗云及余仲良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辞任函件将于完成后送达要约人。
于寄发综合文件后,要约人建议将委任罗贞伍、董雨桐及王沅为执行董事以及宋学军及卢志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此外,要约人的意向为该集团于要约截止后将继续从事其现有主要业务,并将维持该公司于联交所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现有主要业务包括生产及买卖食品产品、养殖及销售家畜、家禽及活兔。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经已成立,以就要约的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及应否接纳要约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天财资本国际有限公司已获该公司于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后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已申请自5月2日上午于联交所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恢复股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