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银河(300619.SZ)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至8月25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银河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银河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银河转债”,且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银河转债”再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以2022年1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银河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银河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