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苏创燃气(01430)及要约人华润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于2021年8月16日,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就根据公司法第86条透过计划安排将该公司私有化,向计划股东提呈一项建议。建议完成后,该公司将由要约人及控股公司(倘若有计划股东选取股份选择)拥有及股份将在联交所撤回上市地位。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1年8月26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于联交所买卖。
建议将以计划方式实施。计划将订明,如计划生效,计划股份将予以注销,每持有一股计划股份收取2.50港元或每持有一股计划股份收取控股公司1股新股份。现金选择之下的每股计划股份2.50港元的现金代价较2021年8月13日收市价每股2.43港元溢价约2.88%。
为实施建议,将成立控股公司。现建议控股公司拥有1股已发行股份。根据股份选择将予发行的新股份的实际数目将于选取现金选择或股份选择的截止时间后厘定。假设控股股东根据控股股东不可撤回承诺选择现金选择;及于记录日期前并无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倘所有其他计划股东选取股份选择,则将发行5.654亿股新股份,相当于在建议完成时发行新股份后控股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99.99%。该公司将由要约人及控股公司分别拥有37.40%及62.60%权益。于计划生效后,控股公司将购回及注销由要约人持有的一股控股公司股份。
于公告日期,该公司拥有约9.03亿股已发行股份,均属计划股份,有5240万份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未行使购股权。要约人并无持有任何股份,而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持有约3.38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7.40%。
假设全部计划股东选择现金选择,于记录日期的所有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而该等购股权的全部购股权持有人于记录日期或之前成为计划股东并选择现金选择,及于记录日期前概无发行其他股份,则建议所需现金数额约为23.89亿港元。
要约人拟透过集团内部融资方式自其控股股东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为建议及购股权要约所需全部现金数额拨资。
就建议而言,该公司、苏创香港、苏创上海、诚创、FungYu及太仓天然气于2021年8月25日订立特别交易协议,订约方同意购买及出售该公司的若干附属公司并结付若干集团内部贷款。
经考虑建议后,该公司同意重组其若干投资股权,以出售其非核心业务。出售集团包括公司于中国境外投资持股的天然气业务,以及专注于推广氮气及二氧化碳技术的附属公司。透过特别交易协议,集团将能够以公允代价剥离其非核心业务投资,同时专注于其在中国的天然气销售及分销的主要业务。
要约人认为,公司的中国太仓天然气业务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乃因太仓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核心位置就天然气输送管道而言具有战略意义。于建议完成后,要约人将收购公司的天然气业务,且要约人认为要约人届时将能够善用其在全国范围的采购资源,提升其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性,并改善其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的整体燃气配送运营效率。因此,要约人认为,收购事项可产生协同效应,巩固其城市燃气分销业务,且将对要约人及其股东有利并符合其整体利益。
据悉,要约人由华润燃气(01193)间接全资拥有。要约人为华润燃气的多家中国附属公司的中间控股公司。华润燃气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下游城市燃气分销业务,包括管道天然气分销及天然气加气站业务及燃气器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