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恒集团(600252.SH)发布公告,该公司与厦门金牛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牛兴业创投”)签订了《厦门利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0元对价受让金牛兴业创投持有的利穗投资份额中的不超过37.5%成为劣后级LP,再与金牛兴业创投和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牛投资”)签订合伙协议补充协议,拟分别增加对利穗投资的认缴出资金额,最终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公司作为劣后级认缴不超过37.5%,认缴出资额不超过1.5亿元。
中恒集团参与本基金的目的,一是履行公司与莱美药业原实际控制人邱宇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协助解决邱宇债务问题;二是协助邱宇解决债务问题后,使莱美药业核心管理团队能够专注于莱美药业主业发展,保持莱美药业经营业绩稳定,提升莱美药业市场竞争力,发挥莱美药业和中恒集团并购协同效应,共同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