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今日(4月25日)与两家电力公司——中电(00002)和港灯(02638)签署2018年后的新《管制计划协议》(《协议》)。新《协议》将下调电力公司的准许利润回报率至8%,而此前准许利润回报率为9.99%。
新的《管制计划协议》为期15年,至2033年底,中电和港灯分别在2018年10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香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指出,在所有其他因素维持不变的情况下,预计下调回报率对电费减幅的影响将高于5%,但实际减幅将取决于两家电力公司于新《协议》开始时的平均固定资产净值的结余及其营运成本等因素。
他还强调,增加使用更清洁但较昂贵的天然气发电,将为下一个《协议》期内的电费带来重大压力。
黄锦星称,准许回报率的下调幅度是因应经济情况变化作深入讨论及研究的结果,在中期检讨顾问建议的下调幅度之内。
黄锦星指出,新《协议》的十五年年期将为电力公司提供较清晰的环境,以便电力公司作出适当的投资,以燃气机组和使用非化石燃料等的发电设施取代即将退役的燃煤机组。这有利香港市民、工商业和服务业界继续享有可靠稳定的电力供应,同时还能于2030年或之前将碳强度减少65%至70%,符合政府在2017年1月于《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30+》中所公布的目标。
在准备开放市场方面,他表示,政府将致力进行所需的准备工作,为日后市场具备所需条件时,引入潜在的新供电者做好准备。
智通财经了解到,香港政府与一些具垄断权的公用事业机构,就收费和价格调整机制达成利润管制协议。该协议根据有关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准许一定利润水平,保障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