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519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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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1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11号称,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试点期间,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暂时停止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第九条的规定。公告中未说明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的其他要求,继续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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