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600847.SH)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问询函

442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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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炯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为您实时提供最新的市场资讯

智通财经APP讯,万里股份(600847.SH)公告,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8月9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南方同正拟延期六个月履行购买公司铅酸蓄电池业务和资产的承诺。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2018年7月,原控股股东南方同正及其实控人刘悉承与家天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约定在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内由南方同正或其指定方以不低于6.8亿元受让公司原有业务和资产,目前期限已届满,而南方同正未履行上述承诺,拟延期六个月履行。请公司:(1)说明南方同正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承诺的原因,履行情况与前期可行性分析论证存在差异的原因;(2)结合公司目前各业务经营情况,说明延期六个月将铅酸电池业务置出是否具有可行性及依据。

二、前期,刘悉承承诺公司2018至2020年度公司持续盈利,如公司亏损,则以无偿捐赠的方式补偿公司亏损部分。2018年度公司亏损1.56亿元,刘悉承应当在不晚于公司置出原有铅酸蓄电池资产时偿还亏损补足款。请公司:(1)说明目前资产置出期限已经届满,刘悉承尚未向公司支付亏损补足款的具体原因;(2)补充披露刘悉承及相关方后续支付的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时间、方式、金额等;(3)上述延期支付是否将对公司应收资金的安全性造成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情形。

三、鉴于上述资产置出、亏损补偿承诺尚未完成,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就促使相关方履行上述承诺已采取的各项措施,并结合南方同正、刘悉承的资产、资金和资信情况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2)若无法保证对方履约能力,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各项措施及其有效性,延期履行承诺是否会给公司造成较大风险;(3)各方就承诺履行及延期的具体商谈过程,是否已构成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形;(4)说明上述承诺延期事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

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事项逐条发表意见,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刻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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