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策略(00764)发布公告,于2017年2月21日,公司全资附属港建与客户C已订立第一份贷款协议。
根据第一份贷款协议,港建已有条件地同意向客户C授出本金额最多6000万港元的第一笔融资,自第一份贷款协议成为无条件当日起计为期24个月。
于2017年4月13日,港建与客户C已订立第二份贷款协议。根据第二份贷款协议,港建已有条件地同意向客户C授出本金额最多6500万港元的第二笔融资,自第二份贷款协议成为无条件当日起计为期24个月。
于第二份贷款协议日期,第一份贷款协议仍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该公司表示,鉴于第一笔贷款及第二笔贷款分别于第一份贷款协议及第二份贷款协议的年期内产生稳定利息收入,故该两笔融资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