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乳业(06863)公布,于2017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一封来自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来函,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以一份额度为2亿美元(1.56亿港元)的双批次贷款的代表贷方的代理人身份致函,贷款详情载于2015年10月26日的公告内。
信函中指控公司未有遵守贷款协议中的若干承诺,并因此声称贷款协议中的违约事件已发生。于公告日期,美元批次的尚未偿清本金金额为1.8亿美元,而港元批次则为1.56亿港元。
于上周至公告日下午5时正期间,集团注意到法院文件,据此,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称“歌斐”)已向上海法院申请冻结公司、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杨凯及其妻子的资产,金额达指称对其结欠的负债(即人民币5.46亿元)。该等于上海的诉讼程序是由公司2017年3月31日的公告所述的同一债权人就其相同主张而发起的。
原则上,上海法院已经裁定冻结上述受制于该申请的各方的现金资产或其他等值资产,金额共计人民币5.46亿元。根据中国法律,有关裁定须伴随指定扣押令方会生效。
公司并不知悉集团的任何其他资产已因上海法院命令而遭冻结,公司正就上述事宜征询法律意见。
公司股份已于2017年3月24日下午1时正起停牌。直到董事会能够确定公司最新的财务状况之前,停牌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