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002104.SZ)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603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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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腾飞 及时准确,解读A股公告。

智通财经APP讯,恒宝股份(002104.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44万元,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6.92万元,同比下滑98.01%。公司经营业绩发生大幅变动,未在2021年1月31日前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二条、第二十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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