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机场股份(00694)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出的《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17]18号)。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是在综合考虑国内机场的成本变动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成本回收、公开透明、非歧视性、用户协商”的原则进行,旨在:进一步调整机场分类和管理方式,理顺收费结构,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扩大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项目范围;加强机场收费监管,逐步建立与民航体制相适应的机场收费管理体制和定价机制。
公告称,具体调整措施涉及个别机场收费类别、机场收费项目内涵、机场收费管理方式、机场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价及浮动幅度、备降航班起降费收费标准、通用航空收费政策及旅客服务费优惠政策等相关方面。
根据通知,有关北京首都机场的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管理方式等将会因此发生调整。由于部分收费项目的浮动幅度需与航空公司等用户协商确定,故目前公司尚无法确定具体影响数额,但预计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收费标准的调整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