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

233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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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就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作出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60余项拟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60余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上述60余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本文编选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智通财经编辑:刘家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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