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01606)与承租人就某交通枢纽运营设备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668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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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国银租赁(01606)发布公告,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于2021年6月30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15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60个月。

据悉,租赁物为位于中国浙江省的某交通枢纽运营设备。租赁物的评估值共计约人民币16.84亿元。承租人不单独核算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

融资租赁合同乃由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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