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川仪股份(603100.SH)发布公告,2017年11月,公司分别与凤阳宏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寿县新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肥聚日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三家公司”)签订合同,为三家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设备供货、安装等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49,150.00万元。公司已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
上述光伏发电项目投建后,因光伏政策调整及国补到位延迟,业主资金周转受到影响,三家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公司大部分货款。
近日,相关各方与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核山东”)达成协议,中核山东拟收购上述光伏电站,并在收购前通过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三家公司提供融资资金解决部分债务偿付问题。
截止2021年6月30日,川仪股份已收到三家公司以上述融资资金等支付的款项36,628.75万元。上述光伏项目违约金4,447.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