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化(01192)公布,于2017年3月28日,公司已与EMS Energy Limited(下文简称“EMS”)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备忘录,内容有关拟认购由EMS发行的可换股票据,总额为1000万新加坡元。
该认购金额用于建造一间位于新加坡大士南十五道十二号的船厂,该船厂占地约2.32万平方米,拥有106米的海岸线。
建议投资须满足有关条件及获得所需批准后方可作实,其中包括,令公司满意的法律及财务尽职审查;EMS成功完成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第210条其拟进行协议安排下的重组工作。
此外,还需满足,EMS股份于新加坡交易所成功恢复买卖;及EMS股东于其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该项建议投资(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