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01133)公布,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决定委任朱鸿杰及胡建民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即日起生效,任期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完结时为止。
同时,于渤因国家有关干部管理规定,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自即日起生效。
哈尔滨电气(01133)公布,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决定委任朱鸿杰及胡建民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即日起生效,任期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完结时为止。
同时,于渤因国家有关干部管理规定,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