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01057)发布公告,鉴于近期内地证券市场的变动及为确保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并满足该公司的筹资需要,该公司经过周详考虑,建议根据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以及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进行调整。
公告称,根据非公开发行将予发行的A股股票数目将调整至不超过约4346.43万股A 股股票,将予发行的最终A股股票数目将不超过根据非公开发行将予发行的A股股票数目上限。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A股股票人民币31.06元。
此外,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调整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非公开发行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