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泽信息(300209.SZ)发布公告,公司股东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于2021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孙伯荣、陈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内容如下:
孙伯荣、陈进:
2019年3月25日,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泽信息”或“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深圳市有棵树股份有限公司99.9991%股权的收购,交易金额为33.9997亿元。本次交易中,你们对天泽信息承诺,天泽信息下属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远江信息”)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失后的净利润每年均不低于1.45亿元(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承诺业绩”),如远江信息2018年度、2019年度任一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失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上市公司承诺业绩的,你们应当以现金方式就低于上市公司承诺业绩的差额部分向天泽信息进行补偿。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上市公司自愿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所涉业绩补偿的更正公告》公告,远江信息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失后的净利润均未达到上市公司承诺业绩。根据协议,你们应当对天泽信息进行补偿,但你们均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上述行为构成了超期未履行承诺,湖南证监局对孙伯荣、陈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