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乳业(06863)发布公告,于2017年3月17日,该公司两间全资附属公司辉山恒丰及辉山乳业(中国)(统称辉山中国集团)作为卖方及承租人与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作为买方及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辉山中国集团向出租人出售其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总现金代价为2.5亿元,而出租人回租该等租赁资产予辉山中国集团,租期为36个月。
根据融资租赁安排,应付利息按初始年利率6%计算。辉山中国集团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付款责任由该公司向出租人作出担保,及由该集团向出租人质押其所持有的辉山恒丰100%股权提供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