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获悉,澳门政府准备在今年11月1日实施现金出入境申报制度。
去年12月,澳门政府根据金融行动特别组织订立四十项反清洗黑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建议,计划推出相关法律草案,规定任何人士携带等值或超过12万澳门元(约合10万元人民币)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进入澳门时,须向海关人员申报,旅客须同时使用“红绿信道系统”,否则属行政违法,罚款最多50万元,或相当于超出必须申报规定金额的1%至5%。
据了解,有关提案在立法会常设委员会会议已基本解决是否在法案列明携带金额的分歧。
委员会主席关翠杏表示,由于提案的立法原意是履行国际义务,委员和政府最后认同用类似授权方式,在法案中列明日后行政长官透过批示修改需申报金额时,须根据国际组织的标准。
委员会完成报告后,法案有望在立法会9月改选前的最后1个会期内获得通过。
分析人士称,澳门以博彩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旅客到赌场赌博一般使用现金,实施限携现金规定,难免对澳门博彩及旅游业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