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西藏水资源(01115)发布公告,于2019年及2020年,贷款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已向第三方借款人及本公司两家联营公司垫付或重续若干贷款,且于2020年,就总金额人民币1.7亿元为本公司一家联营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于2020年12月31日,第三方借款人及本公司一家联营公司所欠的该等贷款的未偿还款项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2.29亿元及人民币0.34亿元,该等款项均确认为按本集团摊销成本计算的其他金融资产。
鉴于集团的长期策略及相关需求,为达致西藏的水及啤酒行业整个生态系统内进一步发展并获取增值利息收入,集团已向本公司若干联营公司、西藏水及啤酒相关行业的其他企业实体及对本集团现有业务策略有所补益的相关企业提供贷款。透过积极参与多个行业协会及按需提供工业、业务、技术及/或财务支持,集团与该等借款实体维持密切联系,可紧密关注彼等的业务发展及相关行业不同领域的动态。倘本集团认为寻求未来与该等实体有关的进一步策略合作或投资机会属适宜,本集团亦将处于优势地位。本集团已根据有关策略提供贷款及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