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韦尔股份(603501.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完成芯能投资、芯力投资100%股权的收购,收购价款合计16.87亿元。其中,芯能投资、芯力投资主要资产分别为其持有的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6.31%股权、4.24%股权。2019年7月,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亿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借款用途为用于支付(或置换)芯能投资和芯力投资100%股权的股权并购款。公司以持有的芯能投资、芯力投资100%股权及芯能投资、芯力投资持有的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10.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资产的账面值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7%。公司对于上述资产质押情况未及时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直至2020年4月10日才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