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健康产业(01143)公布,公司已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就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与卖方订立谅解备忘录。
上述公告显示,目标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公司的唯一拥有人,该公司持有中国公司60%股权。
而中国公司于中国拥有多家附属公司,从事中成药、化工原料、生化产品、化学药物制剂及保健食品业务。卖方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按待定价格向买方出售中国公司余下40%股权。
公司已于2016年6月29日,根据备忘录条款支付1.4亿港元的可退还款项(订金)作为诚意金。
于2017年3月8日,谅解备忘录已失效,而卖方已将订金1.4亿港元退还予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