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天嘉禾(01132)发布公告,就公司32.86亿元出售电影院业务事项,于3月7日,卖方、公司、买方及南海就买卖协议订立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在目标公司、买方代名人大地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及嘉兴信业就购买嘉兴信业股份订立协议的前提下修订买卖协议及加入若干条款。
公告称,附属及嘉兴信业分别持有橙天嘉禾影城(中国)的92.59%及7.41%权益。由于买方有意收购橙天嘉禾影城(中国)全部股权,故交割的先决条件为签订建议嘉兴信业协议及建议嘉兴信业转让已获中国外资企业的主管商务机构批准。
因此,卖方、公司、买方及南海已订立补充协议,藉以载列于违反建议嘉兴信业协议时各订约方于买卖协议项下的责任,并协助达成先决条件及出售事项的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