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公布,于2017年3月3日,苏州协鑫新能源拟与协鑫集成苏州成立合营企业,其业务范围涵盖开发、投资、建设及出售光伏发电站项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及采购光伏材料及设备。
合营企业初始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2亿元,由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人民币1.02亿元,持有51%的权益;协鑫集成苏州投资人民币9800万元,持有49%的权益。
合营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苏州协鑫新能源提名及2名成员由协鑫集成苏州提名。
于公告日期,协鑫集成苏州为协鑫集成(002506.SZ)全资附属公司,于公告日期,协鑫集成由朱共山家族信托及朱钰峰分别持有约22.40%及28.19%已发行股份。
苏州协鑫新能源为保利协鑫能源(03800)间接附属公司,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公告日期,保利协鑫能源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2.28%权益
而朱共山及朱钰峰均为保利协鑫董事,故为保利协鑫的关联人士。由于协鑫集成为朱共山及朱钰峰的联系人,故协鑫集成为保利协鑫的关联人士。因此,合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保利协鑫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