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洛阳玻璃股份(01108)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就非公开发行A股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67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对本公司提交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本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将与相关专业顾问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及核准后方可作实,本公司能否获得该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