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国际控股(00111)公布,于2017年2月28日,公司全资附属信达国际证券作为借款人,与银行订立一项融资协议,据此,银行向信达国际证券授出最高限额达2亿港元的信贷融资。
作为融资的其中一项条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须仍为公司最大的单一受益股东(直接或间接)。于公告日期,其间接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3%。
若未能遵守上述承诺,将构成违约事件,其时融资连同所有应计利息及融资项下应计的任何其他款项将立即到期和应付。
信达国际控股(00111)公布,于2017年2月28日,公司全资附属信达国际证券作为借款人,与银行订立一项融资协议,据此,银行向信达国际证券授出最高限额达2亿港元的信贷融资。
作为融资的其中一项条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须仍为公司最大的单一受益股东(直接或间接)。于公告日期,其间接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3%。
若未能遵守上述承诺,将构成违约事件,其时融资连同所有应计利息及融资项下应计的任何其他款项将立即到期和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