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控股(01116)发布公告,自2012年1月9日起,该公司股份暂停买卖。联交所已于2016年11月27日把该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该公司已委任法律顾问及财务顾问,以协助解决恢复股份买卖的事项。
公告称,广州美亚现有管理层仍是不合作,该公司无法根据上市规则刊发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全年业绩及年报,亦无法刊发2015年中期及2016年中期的业绩。
为拿回对广州美亚的管制权,该公司已采取法律行动。目前二审聆讯已于2016年9月2日进行,并于2016年12月6日发下判决书,驳回双方上诉,并维持一审判决(终审判决)。根据终审判决,广州美亚必须于生效之日(即2016年12月22日)起两个月内将广州美亚的公司章程、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提供给百门在广州美亚住所地查阅及复制。
但广州美亚管理层漠视法院命令,拒绝百门查阅资料,黄埔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2月22日发出受理执行案件通知。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