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03347)变更会计政策

4321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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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泰格医药(03347)发布公告,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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