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蓝洞新消费”。
一石激起千层浪。
工信部昨天在网站发布了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通知显示,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信部表示,此次修改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工信部关于修改附则的说明如下: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形成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 《实施条例》)自 1997 年 7 月 3 日发布以来,于 2013 年、 2016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在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实施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在前期充分调研、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和市场发展情况,吸收国际监管经验,研究形成了 《征求意见稿》。
二、修改内容及主要考虑
本次《实施条例》的修改,将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考虑是:
(一)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社会 各方面非常关注。此次修改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并做好与《中华人⺠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远的重要作用。
(二)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也与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方式一致。
(三)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 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险、虚假广告等问题, 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方看法摘录:
天风证券:电子烟纳入监管政策,利好中烟供应链企业
重点在于加强监管,授予中烟对雾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权限。
预计后续将对电子烟落地征税细则,依法按照烟草制品进行税收管理。
预计对上游主要原材料尼古丁进行追溯管理。
全球新型烟草趋势已来!预计中烟后续配套新型烟草政策出台,加速中烟HNB产品推广上市。
天风证券认为,此次监管出台明确了雾化电子烟的监管主体和方向,后续还需等待具体细则落地,监管落地将有效推高行业门槛,集中度提升,利好行业上下游龙头企业。
卷卷智库:预判电子烟进入许可经营时代
电子烟作为品类被认可。
电子烟产业将进入「许可时代」,私营企业仍有空间。
电子烟的法规“漏洞”被堵上,靠「打擦边球式创新」的时代结束了。
卷卷智库认为,本轮监管政策的出台,其大背景是电子烟产业在资本的推动下的快速发展。从企业的高估值上市,到电子烟门店快速在全国普及,电子烟已经从黑天鹅变成一头灰犀牛。本轮采取法制化的解决方式,而非前两次行政手段,也说明最高层对此问题已经有了清晰的意见。
卷卷智库分析认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用了「等」这一兜底表述,是为了彻底解决层出不穷的新型烟草形态,今后所有电子烟都将纳入监管。
同时,卷卷智库认为,《决定》的出台,并无意取缔所有私营电子烟企业,未来的电子烟市场,仍然留给了私营电子烟企业发展的空间。但过往那种低门槛、自由经营的时代将彻底结束。电子烟产业进入许可经营时代。
电子烟投资人李欧成:如何看待电子烟监管风暴
核心观点:
1、业内其实最担心的是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法进行管理,而现在是「参照」现有有关规定执行,说明在现有情况下新型烟草并未完全视同为烟草制品,利用现有法律条例进行依法监管,未来不排除针对新兴烟草进行新的立法。目前对于电子烟业内的共识是利好,因为是「依法监管」而非禁止。
2、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围有4大环节,分别为烟油烟弹的生产加工、烟具的生产加工、产品流通、销售。我认为比较有可能的监管措施是限制尼古丁含量/浓度,像欧盟TPD一样要求将烟油的尼古丁浓度限制为2%(目前常规产品为3.5-5%)。上游工厂和品牌对尼古丁浓进行调整,下游消费者需求仍可以满足,电子烟产业链整体合规化经营发展。
而烟弹烟具的生产加工,更像是电子消费品行业,也没有特殊的元器件,我认为没有监管范围,更多的是提升行业和产品的标准。
3、个人认为加税是一个重大利好,因为一个新兴行业能为国家税赋进行分担是我们行业骄傲,也有助于产业链整体合规化经营发展。
未来征税方式可能从量或者从价,从量就是按尼古丁含量征税也是国际上很多国家使用的方式,从价就是从烟弹销售中抽取,但未来烟弹价格随着自动化程度提高肯定会保持平稳下降,但目前可能不会征税,因为需要等针对电子烟行业的法律完全出台后,经过国务院批准才能依法纳税。
股市反映:电子烟概念股暴跌,中烟香港暴涨
在港股上市的电子烟供应链龙头企业思摩尔(06969)未能幸免。
截至10点35,思摩尔盘中暴跌27%,股价来到48港元,最高股价为90元,市值来到373亿美元。
思摩尔是悦刻的供应链,唇亡齿寒,加上电子烟监管政策对整体行业的影响,股民疯狂出逃。
另一家港股电子烟概念股中国波顿(03318)也未能幸免,直接跌去21%。
在A股上市的电子烟概念股亿纬锂能和爱施德直接跌停。
亿纬锂能是思摩尔的电池供应商,也是思摩尔的二股东,连锁反应之下,亿纬锂能直接跌去17%。
爱施德是悦刻的分销渠道,开盘也直接跌停。
和电子烟相关的概念股均处于暴跌状态,港股上市的中烟香港一度暴涨20%,截至发稿,涨幅仍然在14%左右。
静观其变:细则一个月后见分晓
工信部征求意见将在4月22日结束,一个月以后,各项监管细则可能将更加清晰明了,整个电子烟行业将静待监管细则出台。
我们建议厂商、店主和用户静观其变,不要过度解读和错误解读政策。
(智通财经编辑:李均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