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发布公告,于2021年3月19日:卖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承租人I(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永州萌渚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及融资人I(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订立融资租赁安排I,融资人I将向卖方购买设备I以出租设备I予承租人I,购买价约为人民币2.612亿元;承租人I将就租期I向融资人I租赁设备I。作为代价,承租人I须向融资人I支付季度租赁款。
承租人II(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永州桥头铺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融资人II(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融资人II将向承租人II购买设备II以租回设备II予承租人II,购买价为人民币3亿元;及承租人II将就租期II向融资人II租赁设备II。作为代价,承租人II须向融资人II支付每月租赁款。
卖方、承租人III(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大柴旦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及融资人III(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订立融资租赁安排III:融资人III将向卖方购买设备III以出租设备III予承租人III,购买价约为人民币2.948亿元;及承租人III将就租期III向融资人III租赁设备III。作为代价,承租人III须向融资人III支付季度租赁款。
设备I、II、III分别指融资租赁协议I、II、III项下所订明用于经营发电站I、II、III的若干机器及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