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委任马颖欣为集团总法律顾问

41753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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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柳萍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港交所2月13日宣布,已委任马颖欣为集团总法律顾问,即日起生效。

马颖欣将主管港交所的法律事务部并负责监督整个集团的法务职能(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及 LME Clear 的有关团队)。她将向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汇报,并与港交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紧密合作。戴林瀚将继续主管上市、监管合规和公司秘书事务并同时负责统辖整个集团的监管事务。

据智通财经了解,马颖欣此前曾任盈科拓展集团业务发展执行总监,她还曾任里昂证券集团总法律主管及法国兴业银行的亚太区总法律主管。她拥有香港、英格兰和韦尔斯的执业事务律师资格,曾就职于司力达律师楼的香港和伦敦办事处。她曾任港证监产品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ISDA(国际掉期业务及衍生投资工具协会)亚太区法律及监管委员会成员。

马颖欣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系,并以罗德学人身份取得英国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民事法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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