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斯集团(01683)10.3%股权由公众持有 2月13日停牌

36824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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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坤 智通财经编辑

良斯集团(01683)发布公告,就此前公司获国能提现金要约收购,紧随股份要约截止后,10.3%股权由公众持有。因此,并未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项下最低公众持股量25%的规定。公司已要求由2月13日停牌。

公告称,良斯集团将尽快就恢复公众持股量及复牌作出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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