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申通快递(002468.SZ)发布公告,在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期间,由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海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海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21年3月5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智通财经APP讯,申通快递(002468.SZ)发布公告,在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期间,由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海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海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21年3月5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