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恒泰艾普(300157.SZ)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一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1)京01执274号《执行通知书》。
据悉,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关于恒泰艾普、孙庚文、马敬忠、刘亚玲、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纠纷一案,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作出的2021京中信执字00109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本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2月8日已立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