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SZ)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14734 2月19日
share-image.png
李伟平 在智通,捕捉最新资讯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盛虹(000301.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相关阅读

东莞证券:东方盛虹(000301.SZ)DTY龙头,给予“推荐”评级

2月18日 | 吴晓文

东方盛虹(000301.SZ)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2月1日 | 李伟平

东方盛虹(000301.SZ)股价异动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月20日 | 赵镇

东方盛虹(000301.SZ)预计2021年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不超过161亿元担保

1月15日 | 郑少波

东方盛虹(000301.SZ)预计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75.21%至82.34%

1月14日 | 杨跃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