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国药(08138)发布公告,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公司订立租赁框架总协议,据此,同仁堂集团公司已同意租赁并促使同仁堂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租赁若干物业予集团用作生产及营运,故此,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均可不时延续、修订或重续与同仁堂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的现有租约,惟受限于年度上限。
据悉,同仁堂集团公司乃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故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为公司的关联人士。因此,租赁框架总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持续关联交易。
董事已建议下列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于租赁框架总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分别为620万港元、690万港元及70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