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06066)公布涉及的诉讼、仲裁及进展

47448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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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中信建投证券(06066)发布公告,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专户产品“中信建投-民生银行-济南农商1号资产管理计划”作为申请人就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五洲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债券违约事项申请仲裁((2019)沪仲案字第10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近日,申请人获得胜诉裁决((2019)沪仲案字第1057号),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投资本金2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案件正在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事项

融资人何巧女于2018年4月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融资金额3亿元,质押标的为5193.71万股东方园林(002310)股票,之后融资人未能按照约定按时回购还款,构成违约。为此,发行人作为原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融资人何巧女为被告向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由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1)京03民初22号),目前正在审理程序中。

诉讼事项进展一

公司全资间接附属公司中信建投(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融资人Ho Bor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浩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保人施洪流的孖展融资业务违约事项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在上交所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于2020年2月8日在上交所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2020)闽05执12号)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担保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多次查控,发现融资人及担保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近期,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闽05执12号之一),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诉讼事项进展二

公司作为被告之一涉及嘉兴市远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就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向吴声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等提起诉讼((2020)京03民初2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交所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近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0)京03民初257号),判决被告吴声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发行人向原告嘉兴市远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吴声固定收益1号私募基金”在指定日期的基金份额净值数据,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原告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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