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00846)公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实现未经审核合同销售总额约140亿元(人民币,下同),较2015年同期增长约167.6%。
其中,于江苏南京的合同销售额达66.32亿元,占总销售额的47.3%;扬州合同销售额达16.64亿元,占总销售额的11.9%。
安徽马鞍山合同销售额达22.56亿元,占总销售额的16.1%;金寨合同销售额达11.21亿元,占总销售额的8.0%。
明发集团(00846)公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实现未经审核合同销售总额约140亿元(人民币,下同),较2015年同期增长约167.6%。
其中,于江苏南京的合同销售额达66.32亿元,占总销售额的47.3%;扬州合同销售额达16.64亿元,占总销售额的11.9%。
安徽马鞍山合同销售额达22.56亿元,占总销售额的16.1%;金寨合同销售额达11.21亿元,占总销售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