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桥(01378)公布,兹提述公司全资附属山东宏桥于2016年8月14日与于荣强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拟向其收购*ST鲁丰(002379.SZ)28.18%的股权。
由于深交所修订了相关适用法规,于2017年1月19日,山东宏桥与于荣强就收购约2.61亿股*ST鲁丰股份订立新协议,相当于其28.18%股权,代价约为19.95亿元人民币。
根据新协议,订约方须于新股份转让协议签立后30个营业日内,于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转让目标股份。
同时,山东宏桥须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转让目标股份申请同日及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转让目标股份申请前支付代价。
收购事项后,*ST鲁丰的28.18%股权将由山东宏桥持有,山东宏桥将成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旧股份转让协议将于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终止。
收购事项预期可提升集团产业整合力度、完善产品组合及延伸本集团的产业链,以进一步巩固其于铝行业的领导地位。
集团预期,收购事项将为集团未来通过产业整合,提升在铝深加工领域的地位,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集团生产经营带来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