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00144)发布公告,于2017年1月16日,该公司就建议投资吉布提国际自由贸易区分别与招商局投资发展及喜铨订立有关资产合营公司的资产公司股东协议;及与招商局投资发展、喜铨、大连港集团公司及亿赞普订立有关营运管理合营公司的营运管理股东协议。
公告显示,该公司、招商局投资发展及喜铨各自拥有资产合营公司的40%、40%及20%权益,而该公司、招商局投资发展、喜铨、大连港集团公司及亿赞普各自分别拥有营运管理合营公司的26.7%、26.7%、13.3%、25%及8.3%权益。
订约方协定,资产合营公司将向吉布提资产公司作出的初步投资应为3000万美元,并应由资产合营公司股东按照彼等各自于资产合营公司的股权承担。因此,该公司将出资1200万美元。
公司称,成立吉布提资产公司的目的是为开发吉布提国际自由贸易区内的商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权进行投融资。资产合营公司将拥有吉布提资产公司的30%权益,Great Horn及大连港集团公司将分别拥有吉布提资产公司的60%及10%权益。
此外,成立吉布提营运管理公司的目的是营运及管理吉布提国际自由贸易区以及在吉布提国际自由贸易区内若干商业及基础设施项目。营运管理合营公司将拥有吉布提营运管理公司的60%权益,其余40%权益将由Great Horn持有。
据悉,招商局投资发展及喜铨各自为该公司最终控股公司CMG的连系人,因而为该公司的关连人士。
此外,Great Horn乃于吉布提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为DPFZA(吉布提港口与自贸区管理局)的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于吉布提进行投资及持有有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