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格林美(002340.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与新展国际、广东邦普、印度尼西亚IMIP园区、阪和兴业拟签署<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与新展国际(青山钢铁下属企业)、广东邦普(CATL控股公司)、印度尼西亚IMIP园区、阪和兴业签署《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协议》。
项目签署后,合作各方在印尼设立了 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简称“青美邦公司”)来实施项目,合作各方积极推进项目的进行,项目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针对全球新能源发展对镍资源带来的紧缺性挑战,为扩大镍资源战略掌控能力,更好的推进印尼镍资源项目的进行,在各合作伙伴的支持与理解下,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荆门格林美”)近日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邦普时代”)、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邦普”)、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青科技”)、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展国际”)、PT. 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Park(简称“IMIP”)签署了关于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之备忘录,约定同意公司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及其关联方直接及间接持有青美邦公司72%股份。
本次重组后,荆门格林美及其关联方直接及间接持有青美邦72%股份、宁波邦普时代间接持有青美邦10%股份、IMIP持有青美邦10%股份、阪和兴业持有青美邦8%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