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耀控股(01626)公布,于2017年1月9日,公司附属公司湖北金三峡就销售纸质卷烟包装,订立贵州销售协议、海南销售协议、黑龙江销售协议、山东销售协议、山西销售协议、四川销售协议及云南销售协议。
公告显示,湖北金三峡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于公告日期由公司及湖北三峡分别间接拥有82.86%及17.14%权益。其主要在中国从事纸质卷烟包装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其次是社会产品纸质包装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湖北三峡于公司的附属公司湖北金三峡持有17.14%股权。因此,湖北三峡为公司的关联人士。
销售协议的各对手方(即贵州中烟、海南卷烟、黑龙江烟草工业、山东中烟、山西昆明烟草、四川中烟及云南中烟)各自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的控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其均为湖北三峡的联系人,为公司关联人士,构成持续关联交易。
该销售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年度审核、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