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00123)拟转让收取越秀房产基金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的权利

8967 12月23日
share-image.png
胡坤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越秀地产(00123)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23日,公司(作为转让人)与越秀资本订立转让协议,公司同意作为实益拥有人向越秀资本全权转让,而越秀资本则同意接纳公司于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的全部权利、所有权、权益及利益,最高代价为2.24亿元,

公告称,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为越秀房产基金于2020年12月31日根据债项协议条款可向公司(或倘其如此选择,则为YXP代名人)发行的递延基金单位数目。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花旗:越秀地产(00123)明年起增长见清晰 评级“买入”目标价微降至2.3港元

12月22日 | 王岳川

越秀地产(00123)获授最多6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12月9日 | 张锦超

越秀地产(00123)前11个月合同销售额同比上升约40%至844.16亿元 完成全年销售目标105%

12月3日 | 董慧林

大和:看好TOD项目前景和“轨交+物业”策略 维持越秀(00123)目标价2.3元

12月1日 | 文文

智通港股公告精选︱(11.23) 石药集团前三季股东应占溢利同比增加25.1%至35.18亿元

11月23日 | 陈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