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3日,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富昌证券)因犯有涉及卖空交易的内部监控缺失,以及没有遵照香港证监会《操守准则》的规定,及时向香港证监会汇报相关的卖空事件,遭香港证监会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360万元。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富昌证券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因没有就侦查及防止非法卖空交易制定有效的内部监控程序,导致其执行了卖空交易至少93次。
另外,香港证监会还发现,富昌证券在知悉有关事件后,没有即时向香港证监会作出汇报。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这宗个案的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充分及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是持牌法团具备适当人选资格的关键因素;富昌证券在卖空交易方面的缺失持续了至少六个月;富昌证券在解决香港证监会的关注事项时表现合作,并接受香港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及纪律行动;富昌证券事后已采取措施,纠正其在侦查及防止卖空交易方面的内部监控缺失;及富昌证券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