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环能国际(01102)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悉联交所函件告知公司,其决定公司未能按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要求开展具有足够经营水平的业务,以保证其股份继续上市,而在公司享有复核权之前提下,公司股份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公司有权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进行复核。经审阅联交所就该决定发出的函件后,并根据进一步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决定要求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进行复核,并正拟备该要求函件。鉴于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项下的权利申请复核该决定,在上市委员会进行复核后并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作出最终停牌决定前,公司股份不会暂停交易。
公司已决定要求复核该决定,但上市委员会的复核结果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