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索菱(002766.SZ):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11726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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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跃滂 智通财经资讯

智通财经APP讯,ST索菱(002766.SZ)公告,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0)粤03破申475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组方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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